买保险绝不能盲目跟风,得结合自身需求。常常有客户对香港保险理赔的便利性提出疑问,这也是让他们迟疑的地方。因此,港险大师兄搜集了一些有用的资料,来与大家一起分享香港保险的理赔攻略。
看点一:自助理赔
目前保诚与友邦的网上保单系统都能够查询自己的保单信息,而且目前两个系统都能够通过电子理赔的方式递交医疗保障理赔申请。
英国保诚:全新电子自助理赔服务
香港友邦:友联系推出线上理赔
看点二:两地部分疾病定义
在此拿三个比较常见的疾病对比,其他可见:香港重疾保险理赔定义比内地更宽松。
1、脑中风
香港:中风后持续最少4周的神经后遗症,及因而导致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
大陆:要求在中风确诊180天后,仍遗留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2、昏迷
香港:对外来刺激或体内需求毫无反应,并与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有关及持续最少96小时,并需要利用生命维持系统。
大陆:除了香港的界定条件外,另对昏迷程度有要求--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
注:格拉斯哥昏迷分级,最高分为15分,表示意识清楚;8分以下即为昏迷;分数越低则意识障碍越重。8分以上不叫昏迷,换而言之,香港对昏迷的要求,8分以下即可;大陆则要5分或5分以下。
3、慢性肝炎
香港:须由以下症状证明:持续性黄疸,腹水,及肝性脑病
大陆:除香港的3项诊断要求外,还必须要--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4、癌症
香港:任何经组织学确诊为恶性之肿瘤,并须有恶性细胞已不受控制地生长并侵略其他细胞组织的特征;或任何经组织病理学报告证实为白血病、淋巴瘤或肉瘤。
内地: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香港“癌症”定义不需要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明显较内地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更为宽泛。
看点三:香港理赔所需资料
1、住院理赔
2、危疾保障理赔
3、意外理赔
4、身故理赔
看点四:香港保险理赔常见问
1、什么是「不可异议条款」?
一般指在受保人在生期间及保险合约(即保单)生效一段时间(一般为期两年)以后,即使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及/或受保人没有披露所知范围内任何有关于签发保单的重要事实,只要并无欺诈成份,保险公司都不能就保单之有效性提出异议。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的「不可异议条款」描述可能有所不同,也有可能不适用于任何附加契约(如危疾附加契约、意外附加契约等),也就是说,无论附加契约发出多久,保险公司都可以就有关失实陈述,或不披露的重要资料对附加契约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2、什么是最高诚信原则?
最高诚信原则是指投保人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要充分地披露有关于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而不存在任何欺诈、隐瞒的行为。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申报的所有重要事实,来决定是否接受(或以何种方式接受)投保人的申请。
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怀疑投保人违反最高诚信原则为理由(即投保人不披露某些重要事实,或就这些事实作失实陈述),而对保险合约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不可异议条款」为投保人提供的保障,就是在投保人没有欺诈、隐瞒的前提下,令保险公司不得就保单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即使保险公司怀疑投保人违反了「最高诚信原则」。
何为「重要事实」?
「重要事实」指的就是可以影响保险公司核保结论的事实。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申报的所有重要事实,来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申请,以及用何种方式(正常、加费或除外)接受申请。
这里有一个难点,就是投保人可能并不知道哪些资料属于「重要事实」。但是,从「最高诚信原则」的角度出发,只要是可以影响保险公司核保结论的,就属于重要事实。
因此,投保人的最佳做法就是:有疑问就说出来,让保险公司来做决定。
3、理赔要去香港吗?
在香港合法投保,将来的售后和理赔服务均不需要到香港办理。大家是可以直接跟保险公司服务部联系,又或者与自己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联系,把资料准备齐全和填妥资料上交给保险公司之后就可以了。
4、理赔成功需赴港提款吗?
不需要,保险公司会直接寄有客户姓名的现金支票又或者电汇予你,你直接去国内银行提款即可。这是多数人使用的提款方式,具体以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方式为准。
5、怎么递交理赔文件?
可以邮寄给你的保险代理/顾问,或者联系保险公司客服,直接寄给保险公司。
6、理赔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是两周,及时交齐所需材料,理赔就很快。
7、收据正本会退还吗?
如果理赔后需要取回核实正本,请在索赔表格上作出指示,那么在索赔完成后,保险公司会将正本邮寄给保单持有人,否则将不获退还。
8、内地医院证明有规定名单吗?
有,每间保险公司都有规定的内地医院名单,只有名单医院出具的证明才可被保险公司认可。一般而言,名单内的医院一般是国内的三甲医院。
*购买香港保险也不用担心出现“魏泽西事件了”,因香港保险认可的国内医院基本都是国内的三甲医院。
9、香港的理赔的疾病定义很严格吗?
具体的疾病定义,每件保险公司的条款都不同,但普遍来讲,香港保险公司的定义比国内的要宽松。
看点五:香港保险保单争议解决途径
1、保险业监管局
保险业监管局的主要职能是规管与监管保险业,以促进保险业的整体稳定,并保护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
电话:00852-38999983
网址:https://www.ia.org.hk
2、保险索偿投诉局
业界自律监管组织,免费为投保人处理就个人保险合约引起的索偿纠纷;只处理争议额不超过80万元个案。
电话:00852-25202728
网址:http://www.iccb.org.hk
3、香港保险顾问联会
是《保险公司条例》认可保险经纪团体,自律监管保险经纪。会员有来自中小至大型公司约245间。
电话:00852-28829943
网址:http://www.hkcib.org
4、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
负责批核保险经纪牌照申请以及监管在该协会登记之会员,包括其行政总裁及业务代表及保障投保人利益。
电话:00852-28698515,
网址:http://www.piba.org.hk
5、香港保险业联会
由承保商成立,专责处理投诉保险代理个案,获政府认可。
电话:00852-25201868
网址http://www.hkfi.org.hk
看点六:港保险理赔,支付方式有哪些
01
支票
1、现金支票:保单受益人携带保险公司所发出的支票亲临香港各大银行,直接兑换现金(美元或港币),或将支票存入自己的香港银行账户。不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合作银行,如保诚为渣打银行等。
2、划线支票:如果受益人有香港银行账户,则可委托自己的保险经纪人将支票直接存入自己的香港银行账户,无需本人来港
02
电汇收款
香港保险公司将理赔款通过电汇的形式转入受益人的内地银行外币户口,受益人对外币户口中的美元或港币进行结汇,转换为人民币。
注意,在当前央行施行严格外汇管制的情况下,部分银行会对境外的电汇收款进行一定的“窗口指导”,因此并不保证所有银行都可以进行“电汇收款”的操作,请大家咨询身边有经验的保险经纪人后再进行此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03
汇票收款
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受益人)的票据。受益人向香港保险公司发出“汇票收款”申请后,香港保险公司会向受益人邮寄汇票,受益人持汇票至指定的中国银行分行,可直接将外币存入中国银行的外币户口。
注意:在兑换汇票时,受益人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04
支票托收
支票托收是香港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也是各家公司都具有的一种支付手段。收款人在收到香港保险公司签发的境外银行支票后,可在内地的银行办理“支票托收”业务,将外币转入自己的外币账户(通常需要较久的时间,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在外汇管制下,部分银行可能并不接纳金融机构的支票托收,可多试几家银行)。
人民币跨境支付方式:
2017年6月份,英国保诚公司都新增了"内地客户以电汇收取款项"的支付方式。
一、香港保诚PRU
1、可选择领取美元或者港币现金 内地客户可选择以非划线支票到指定香港银行以现金收取保单提款及理赔款项。
2、电汇至内地银行卡自2017年5月31日起,保诚全线支持内地客户以电汇方式收取款项,每笔电汇支付上限为10万美元或等值款项。 电汇的支付方式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客户必须先尝试保诚发出的支付支票,如未能在内地银行入账则可申请电汇支付的方式。
3、需要提供的资料:
* 银行户口证明副本(需显示账户号码和户口持有人姓名);
* 身份证副本及保诚发出的但未能在内地银行存入的支付支票正本;
我们必须说明,当我们有香港账户之后,日后的退保、理赔相关问题所得的支票,可以借由香港友人存到自己名下,也就是说,并不需要本人赴港办理之后的银行业务,只要支票和存款账户账号相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