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CRS?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缩写,中文翻译为“统一报告标准”。它的提出者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就是OECD(经合组织)。
两年前,OECD在澳大利亚提出用于指导参与司法管辖区定期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的准则,旨在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
举个简单例子,比如说我们中国人有一天去了英国,存了一笔钱,而且很可观,那么英国的银行就有义务把中国人存款的信息金额披露给中国税务总局,这就是信息交换。
二、哪些信息会被交换?
1.覆盖的海外机构账户
银行、信托、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各种金融投资产品的投资实体、特定的保险机构等
2.覆盖的资产信息
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有现金的基金或者保险合同、年金合约
3.覆盖的个人信息
账户、账户余额、姓名、出生日期、年龄、性别、居住地
三、信息交换是否意味着要交税?
当然不是!!银行,保险,股票,基金等利益所得不必拿来交税,国内如此,全球大多数国家亦是如此。
香港银行业界人士表示:CRS对银行的影响并不大,对于非港籍居民的账户信息,银行都是按照法定程序向监管部门报送,根据CRS的要求,银行也会将客户信息补充完整;以汇丰为例,其官网设有独立页面关于CRS及补充个人/企业信息:
实际CRS整体运行的速度非常的慢,银行一般不会主动披露某客户的账户是有相关问题。如果是国内的刑事部门(注意一定是要香港的刑事配合)出示文件要求调查某一个客户的户口,银行才会给到开放调查,否则银行是完全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来保护客户隐私的!
至于香港的保险公司,自2017年开始,已经按照监管的要求,通知新投保客户进行“自我说明”,即自行申报其所在税务地区的税号(中国居民税号通常为身份证号),去年到现在赴港投过保的朋友应该对此流程是有印象的。
普通人可以说几乎不受CRS的影响,真正会受到CRS影响的,主要是涉及跨境洗钱,海外藏钱,跨境贸易,跨境避税的土豪们。
四、高净值人群如何积极面对?
1.准确判断税收居民身份
假如高净值人群拥有国外的护照或永居权,但这不等同于成为该国的税收居民,由于每个国家对于税收居民的定义不同,因此需要从纳税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
鉴于高净值客户在全球的产业布局多样性,以及在各国居留时长的复杂性,其税收居民身份的判断通常也更为复杂,因此一定要寻求专业的税务意见,以便于准备填报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
2.详细整理海外金融账户
在确定完自己的居民身份以后,高净值客户就要根据非居民国家或地区的CRS国内法的具体规定,梳理出自己在非居民国家或地区的需进行CRS申报的金融机构持有或控制的非居民金融账户。
以《管理办法》为例,需要进行CRS申报的金融机构包括符合定义的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3.全面评估相关的海外资产涉税风险
尽管各国税务机关对于如何有效地运用CRS下取得的本国税收居民的海外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仍处于摸索阶段,但很多市场人士表示,基于信息透明化而不断健全的税务征管体系将很快实现。
当然CRS背景下,高净值人群要实现资产收益的大幅增长,必须要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筹划,这时最好向专业的机构进行咨询,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海外资产的合理配置。嘉丰瑞德也将为高净值人群提供更广阔的海外资产配置,以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最终目的。
五、内地与香港的信息交换
香港本就是“双边协议”税务地区,就是如果要香港交换信息就需要两两签协议。
香港在5月29日与中央政府签署《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将其适用范围延伸至香港。自2018年9月1日起,此《公约》就会在香港实施,但根据法律程序,上述指令需要在10月10日提交香港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所以,假设没有按照香港的法律制度走完上面提到的立法程序,这个决定就是一纸空文,并不能实施。
香港税务局相关公告
签署公约只是多边交换的第一步,签约地还需要向经合组织提交「正式通知」才可以完成配对。
目前在OECD官网所公布的“成功匹配名单”中,香港与中国内地暂时未匹配上。香港目前与46个税务地区能够匹配,内地则与83个税务地区能够匹配。
香港匹配名单部分截图
中国内地匹配名单部分截图
简单来说:参与多边协议、具体与谁交换,决定权在香港。而目前新加坡等国都已经确认与内地的信息交换时间,唯独香港地区还不在中国内地的配对列表中。当然配对是迟早的事情,就像CRS很大概率最终会在全球实施一样。
OECD匹配名单查询官网:
https://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international-framework-for-the-crs/exchange-relationships/
六、还有没有必要到香港做投资、买保险?
当然有!原因很简单:
资产都在境内,在全国银行账户、社保账户、投资账户、不动产等等各大类资产和个人信息都联网的大背景下,我们的一切都是透明的,在监管面前我们都是在裸奔,通俗一点来讲,只有花出去的钱才是自己的,没有花去的钱当然都是国家的!
而如果你的的资产在境外,哪怕咱们的账户信息在将来某一天通过CRS机制被交换回内地了,也只是信息被披露而已,税务局要拿这个信息怎么办,是一个没人知道的问题;而税务局是否能对海外资产实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和控制,则是另外一个非常存疑的现实问题。
再者,交换信息不是一个人的事,几乎是全球批量交换信息;不需要担心自己是“主角”。
CRS申报交换并不可怕,交换公民的海外金融资产情况与征税并不等同。
香港保单的理赔金、分红和收益等是不需缴交任何香港税务的,在CRS的光环照耀下,客户也不需要担心。如果是正常的家庭风险保障、教育退休储蓄、美金外币配置或者是传承规划,资金来源在您投保那一刻就已经申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