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癌细胞)的扩散和转移有那么大的区别?答案是有,而且还很大。
是否扩散是决定了保险公司是否理赔,而是否转移是是否会要命的重要依据!
医学有很多的分类,长城港险这里只讲临床上面癌症的分期和癌症在重疾险理赔时的临床要求。以下的文章是长城港险自学和请教不同的医生朋友综合写出来的。这是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和客户最为关心的。很多客户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某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癌症要扩散了才赔付,某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要到了癌症的第三期才可以赔付。
一、肿瘤(癌细胞)的扩散
首先要说明癌细胞的扩散通常说的是癌细胞在一个器官内不同组织之间的扩散,癌细胞的扩散会受到来自人体各种组织的阻挠和破坏,癌细胞通常是不会轻易的扩散(或浸润)到附近组织的,所以癌症的定义里会提到这样的要求【癌细胞不受控制性的增长和扩散(这是来自国内对于癌症的定义,香港跟新加坡的要求也是类似的)】。
所以当癌细胞扩散或浸润到周围的组织,重疾险就可以理赔了。
肿瘤扩散分为三种:
1、局部浸润;
2、直接蔓延;
3、转移;
癌细胞在扩散之前被称为原位癌(也叫0期癌症),这种情况通常含有轻症(或早期重疾)保障的重疾险也可以理赔。
所以癌症的理赔要求只是浸润到扩散到周围的组织就可以了,注意这里说的是组织,不是器官。
二、肿瘤(癌细胞)的转移
肿瘤转移是扩散的其中一种途径。如果单说转移的话,他一定是到达另一个地方形成同类型的肿瘤才是转移。如果它只是向四周扩散,浸润性生长的话,但没有形成同类型的肿瘤,那么它只是局部浸润或直接蔓延的扩散。
当癌细胞发生转移之后,癌细胞会继续向周围的组织继续扩散, 接下来会侵入到附近的淋巴管和血管(通常先到淋巴管再到血管),而淋巴管和血管是遍布全身的,癌细胞会通过他们转移到全身。癌细胞在这个过程当中会转移到某个器官,在那个器官继续繁殖并侵入该器官的组织,那么就发生了转移癌,这也叫做肿瘤的远端转移。
肿瘤转移有三种方式:
1、淋巴道转移;
2、血行转移;
3、种植转移;
很多人嘴里说的或听到的肿瘤转移或扩散其实说的是这个阶段(远端转移),也会被称为晚期。如果到了远端转移,确实是机会渺茫了。
临床通常所说的癌症第三期,说的是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淋巴结及其周围的组织。其实只要发生癌细胞扩散或浸润到周围的组织就可以理赔了,也就是图中只要过了第二期就可以理赔了。癌症的分期是便于让病人或客户容易理解,在临床上前后两期之间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分界限。癌症大约分为第一期至第四期:
癌症期数 |
准则 |
第一期 |
肿瘤局限一处,没有扩散迹象 |
第二期 |
肿瘤已扩散到临近的淋巴结,但没有波及其他器官或组织 |
第三期 |
肿瘤出来扩散到临近淋巴结外,还波及附近器官或组织 |
第四期 |
肿瘤已扩散到远处的部位,如其他器官 |
补充:
1.内地的重疾险中主要出现的25种重大疾病定义是统一的。所以再有业务员说同一个客户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别买了重疾险,确诊了癌症后自己家的赔了而对方的保险公司没赔的话,那就可以把这个业务员PASS了,因为他没带脑子。
2.对于扩散是没有完全严格意义上的定义的,扩散所包括几项是有严格定义的。转移只是扩散的其中一种形式。
三、关于癌症多重赔付
2018年的癌症报告中提及全国恶性肿瘤新发病例数380.4万例,全国癌症死亡数229.6万例。相当于平均每天超过1万人被确诊为癌症,每分钟有7个人被确诊为癌症。
长城港险认为在癌细胞的生长发育是不受正常基因调控的,自身没法控制,特别是癌细胞转移之后,更无法控制。或许手术后、放化疗杀死了癌细胞;不一定是全部。简单点说,就是癌症是很大几率再复发的。如果要再次支撑这些医疗开支,真的不是一笔小的数目。香港友邦在前年发售了一款重疾产品加裕倍安保加强版,其最大特点就是全港首创的癌症多重赔付。有的人说多余,但是长城港险认为这简直是癌症患者的福音,且不说是否能痊愈但至少可以不用担心医疗开支放心的接受治疗。假设这项多重赔付只是摆设,保诚、宏利、安盛等各大香港保险公司也就不会陆续更新了相关的癌症多重赔付的产品了。内地也有上市关于癌症多重赔付的产品,但有一个特点:贵。
就癌症多重赔付,目前香港保险市场较为热门的产品有:
1.香港友Bang-加裕智Bei保2 癌症额外四次保额共320%的赔偿;
2.英国保Cheng-守护健康危疾Jia护保 癌症额外两次保额共160%的赔偿;
3.加拿大宏Li-活Yao人生 癌症额外两次保额共200%的赔偿;
4.香港富Tong-守Hu168癌症额外两次保额共200%的赔偿;